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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中心主任张楚教授谈恶意抢注域名

[日期:2009-12-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我国恶意抢注域名仲裁败诉率近9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专家张楚教授指出,抢注是“抢先注册”的简称,是良好域名资产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的体现,值得倡导;但“恶意抢注”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注册行为。南方日报讯(记者/蔡伟)近日,记者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受理的1383件“.cn”及中文域名纠纷中,已有1191件案件的仲裁结果为“转移域名”,恶意抢注域名仲裁败诉率接近9成。

 

期间,记者注意到,在被裁定恶意抢注者归还域名的案件中,不乏“三星.中国”、“可口可乐.中国”、“爱立信.cn”、“中化.中国”、“金龙鱼.中国”、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的公司或品牌名称,也包括“鸟巢.cn”等行业热点词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专家张楚教授指出,抢注是“抢先注册”的简称,是良好域名资产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的体现,值得倡导;但“恶意抢注”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注册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盲目恶意抢注域名的投资行为很可能让全部投资“打水漂”。

 

注:该文来源于《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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