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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校知识产权法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日期:2008-08-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关于举办“高校知识产权法课程骨干教师高级


研修班”的通知







 


(教育部高教司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69号)及《关于公布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03号)的授权,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共同举办“高校知识产权法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通过对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讨,达到加深理论认识,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的效果。同时,促进知识产权法教学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主要内容及主要课程设置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若干问题、高校知识产权法教学改革与实践、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若干问题、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及最新发展、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中的新问题、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专题、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专题、著作权法修改专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专利复审委口审观摩等。


二、培训对象


1.高等学校中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以及相关专业教学的负责人、骨干教师。


2.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级人士。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810121017


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6号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总机电话:010-62983355


四、颁发证书


1.凡参加培训班并达到结业要求的高等院校的教师,统一发放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对于获得证书的教师,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2.非教学人士颁发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缴纳1600 元费用(包括食宿费用),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人员接此通知后,将报名表20081012日前,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


(一)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孟丽娟:010-58908009


(二)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赵辉:010-62983355-1421


传真:010-62984780


邮箱:zhaohui@ciptc.org.cn


注:传真或邮件方式报名,请务必将报名表原件带到报到处。如没有符合要求的报名表,将无法领取结业证书。


七、报到及前往路线


(一)          报到时间及地址


20081012全天报到,报到地点位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一期大厅,报到时缴纳培训费用。


(二)          前往方式及路线


飞机:乘机场大巴至人民大学或中关村下,换乘运通205至上地七街站下车或从机场直接乘出租车至上地七街。


火车:1、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地铁站下车,换乘地铁13号线至上地站下车,然后换乘447路至上地七街站下车。


      2、北京西站:乘公交982路至上地七街站下车。


 


附件:高校知识产权法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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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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