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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委维持一木地板锁扣发明专利权部分有效

[日期:2008-07-03] 来源:知识产权报   作者:记者 吴辉  [字体: ]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备受关注的木地板锁扣专利纠纷之争日前有了初步结果。就北京脚下走地板技术服务中心提出的比利时尤尼林(Unilin)管理私营公司专利号为97190692.0的“由硬地板块构成的地板以及制造这种地板块的方法”发明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做出了维持尤尼林公司该发明专利权部分有效的决定。日前,该决定文本已被分别送达致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

 

  据介绍,1997年6月7日,尤尼林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由硬地板块构成的地板以及制造这种地板块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该项发明于2002年7月3日获权。2006年3月23日,针对该专利,北京脚下走地板技术服务中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据了解,尤尼林管理私营公司原是比利时一家木业公司,被美国莫霍克(Mohawk)公司收购后现更名为尤尼林集团。截至目前,该集团在中国提交的40件有关地板无胶锁扣技术的专利申请中,已有2件获权。地板工业公司是其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公司,就该集团的专利技术进行许可,其中大部分是关于锁扣技术的专利。地板工业公司中国地区经理宋国维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个成熟企业的做法,我们要用知识产权来保护我们与合作伙伴的利益。”

 

  据悉,2007年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全球38家木地板企业的“337调查”做出终裁,裁定这些企业在美国销售的地板侵犯了尤尼林集团、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和美国尤尼林北卡罗莱纳地板公司(后两者是尤尼林集团的关联公司)的地板锁扣专利,其中有18家中国木地板企业涉案。终裁结果宣布的同时,ITC还签发了普遍排除令,美国海关随后将根据该令的要求,限制国外相关产品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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