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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网络时代日本谋划知识产权制度改革

[日期:2008-06-29] 来源:日本首相官邸网站  作者:翻译:夏佩娟 [字体: ]

    由于现行的日本知识产权制度、合同规则尚不能如欧美国家那样向全社会提供一个能充分应用数字信息和网络功能的环境。一段时间以来,以首相为本部长的知识财产战略本部就日本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应对近年数字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进行调查和研究,以发挥日本数字信息技术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

  为此,战略本部于2008年3月13日设立数字网络时代知识产权制度调研委员会,充分研究数字网络社会中的日本著作权制度现状,意欲找到亟需解决的具体问题点。委员会在2008年5月29日举行的第3次委员会会议上提交了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报告。报告指出,自现行《著作权法》于1970年制定以来,虽经数次修订,由于近年数字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已出现在该法制定时无法预料的许多新情况。

 

  报告认为,现行《著作权法》的不完善之处为:不能适应对网络海量信息的新的利用方式;对计算机软件逆工程(确保计算机程序的相互运用性和信息安全)技术的规定不明确;对在网站和博客上利用他人作品再创作的应对不力;没有能够灵活应对新技术和商业模式(方法)的规定;没有关于利用网络行为的进一步规定。

  委员会认为,亟需就上述问题作具体课题研究的是:“完善促进搜索引擎服务的相关法律条款”、“计算机程序逆工程合法化”、“完善网站投稿者利用他人作品的规则和版权权利人许诺他人可自由利用其作品的意愿表示系统”等。委员会建议,将这些课题列入2008年6月出台的《2008知识财产推进计划》。今后委员会的研究课题为:网络新商务内容技术二次利用的流通(商业)促进措施、促进研究应对网上流通的非法内容的进一步对策。

  另据《每日新闻》讯,由日本知识产权专家、法学家、电影公司管理人员等组成的民间团体——“日本数字、内容法专家论坛”代表、日本政策研究大学研究院院长八田达夫于近期建议,日本应制定关于促进电影、音乐因特网上流通的特别法(暂定名《网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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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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