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2008年4月7日宣布,将在今年秋季启动一个选定法学院的“法律诊所(clinical faculty)”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项目,学生们将在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或工作之前,通过该项目实际运用知识产权法,从而获得宝贵的实践经验。
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兼USPTO局长杜达斯称,由于该试点项目有助于让参与其中的法学院学生形成关于USPTO在世界知识产权体系中发挥何种作用的意识,因此USPTO非常乐意提供这种机会,且同时希望从中获取的实践经验能够激励学生们从事知识产权法律职业。参与该项目的学生们可自主选择对《专利法》还是《商标法》进行实际运用。选择实践《专利法》的学生将被要求拟写和提交专利申请;草拟和提交审查意见答复;并在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时候,向美国专利上诉和抵触委员会(BPAI)提出起诉并撰写起诉书,或者撰写应答对方当事人起诉书的辩论意见书。而选择实践《商标法》的学生们,将会有机会拟写和提交商标申请;答复商标局发出的审查意见;以及在商标申请被驳回时,向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提出起诉并且撰写起诉书,或者撰写应答对方当事人起诉书的辩论意见书。
USPTO计划选择三到五所学校的法学院参与该试点项目。因此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学校必须在5月30日之前向USPTO提交申请,结果将在7月9日公布。被选中的法学院的学生们若要想加入该项目,同样需要在学校被确定之后提交申请,他们必须具有基本的法律资格、较好的道德品质以及所需的科学和技术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