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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报:张楚教授专家解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获得原则性通过”

[日期:2008-04-25]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作者:杨力 [字体: ]

知识产权运用是知识产权战略落脚点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从现实出发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博士生导师 张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对加快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当今世界,美国、日本等国制定和实施了本国知识产权战略,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国家的创新与发展。实践表明,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挑战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紧迫任务。

《纲要》获原则通过,意味着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即将进入实施阶段,也表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了战略主动期。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要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要从现实出发,根据企业和产业发展和竞争需要,调整相关法律和法规,健全法律和执法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点应当是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根据创造和应用的需要,确定管理制度建设和保护重点。同时,通过健全创造、保护、利用知识产权的制度和市场环境,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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