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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获“中关村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重点单位”称号

[日期:2008-04-03]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作者:王磊 [字体: ]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法律中心安峰主任向我中心授予荣誉称号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法律中心安峰主任向我中心授予荣誉称号

 

为表彰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实验室)提起的公益诉讼对民族产业和公共利益做出的贡献,20081月,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实验室)“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重点单位”称号, 对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实验室)的近期开展的工作予以认可和肯定。

 

从促进民族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中心提起了一系列的公益诉讼。我中心2007818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的针对辉瑞公司的药物发明专利被受理后,于20081月复审委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口头审理,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同时,20081月,我中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强生(Johnson & Johnson)公司申请注册并经被初步审定在第5类“处方止痛药”商品上的“ULTRACET”商标递交异议申请书。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实验室)从促进民族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产业实际需要,还会陆续针对其他跨国企业在华申请的“问题”专利有计划的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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