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粉丝指责并投诉白象集团侵犯其产品外观专利权事件一时间沸沸扬扬,国内两家大型粉丝生产企业的竞争因为专利侵权事件白热化起来。面对白家的指责,白象摆出一股酸溜溜的样子,有关法务人士表示白象有没有侵权该由法律说了算,状告侵权是一件小事,没有报道的必要。弦外之音,白家此举有炒作之嫌。
白象代表了目前社会上不少人特别是被责侵权者对知识产权人维权行动的态度。面对权利人的维权行动被新闻媒体的报道,这些人要么说是炒作,要么就说是“傍名牌”。这实际上折射出白家与白象两家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两种不同态度。
在现代市场竞争中,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行动经过宣传,也发挥了巨大的市场营销作用。我们姑且把这种现象叫做“维权营销”。在中国目前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正处在飞速提升阶段,“维权营销”是值得提倡和支持的。任何一个知识产权维权行动都有“炒作”价值,一方面是有力帮助了相关企业、个人树立品牌形象或社会形象;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当然有“炒作”价值的知识产权维权行动必须是正当的。权利人的维权行动必须行之有据,而不是编造的权利,否则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尽管目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数据库里检索出来的白家专利数量远没有它所宣称的57件那么多,或许其中绝大部分属于正在申请之中的专利,但是白家据以向白象维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合法有效的。
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和市场营销是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维护知识产权的最有力手段;知识产权的诉讼又为企业的市场营销宣传提供了最有价值的材料。诉讼维权彰显自己的企业具有竞争力,这一点是任何企业都希望社会了解的。更何况此番白家维权的对象直指国内市场的直接竞争对手——白象,试问哪一个企业会轻易放弃这么一个打击竞争对手社会评价、增强自己竞争力的绝好机会呢?尤其是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维权行动合法而又轻易地“贬低”了竞争对手。
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行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方面既在市场上排除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能够让自身的企业品牌得到大量的宣传,何乐而不为呢?企业通过各种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尝到了甜头,也必然会激发其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当然,企业要想利用知识产权维权行动来发挥巨大的市场营销作用的前提必须是自己良好地布署了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能够主动地利用包括专利、商标与版权在内的法律制度充分地保护自己利益,建立起市场壁垒。白家小小的粉丝袋上不仅有自己的注册商标,还用大量的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就为今日的维权营销打下了基础。
(本文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