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宣布,从8月将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根据行动方案部署,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在2007年8月、2008年1月和2008年4月分别进行3次集中整治行动,以深化对奥林匹克标志及其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据悉,此次系列活动将在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全面检查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奥运特许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集中整治的重点市场为各风景名胜旅游区旅游纪念品市场、中外公众所熟知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城乡结合部、城镇小商品集散地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小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等。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广告、网络等媒介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