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商业新闻社 (Business Wire)报导,东芝株式会社(Toshiba Corporation)今天宣布,2007年7月4日,东芝在德国对该国一家DVD光碟复制生产商提起诉讼。东芝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对EDD Bizz GmbH (简称EDD公司)及EDD公司总经理Denny Holwerda提起这宗诉讼,以阻止被告对东芝部分DVD专利的侵权行为。
东芝请求禁止令救济,并请求法院裁决EDD公司对其侵犯东芝DVD专利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东芝对DVD格式规范规定的核心专利进行授权。(1)EDD公司并未与东芝或DVD6C许可联合体(DVD6CLicensing Group)签署授权许可协定;(2)EDD公司未经许可,在德国从事DVD视频光碟的生产、销售。EDD公司对东芝专利的侵权行为给东芝公司DVD相关业务造成了损失,也导致整个DVD产品的持证、合法生产与销售产业遭受损失。东芝公司提起这宗诉讼,希望获得经济赔偿,并希望与EDD公司签署协定,要求该公司今後能够尊重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
东芝之前曾在美国对侵犯其DVD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2002年诉台湾DVD驱动器生产商;2005年诉美国一家DVD相关产品进口、批发商;2007 年4月诉17家DVD相关产品生产商和进口商。东芝将继续对侵犯其DVD技术专利权的行为采取适当的行动。
(1)DVD格式规范是DVD论坛采纳的标准。
(2)DVD6C许可联合体(简称DVD6C)是一家行业机构,代表九家DVD技术及格式的领先开发商的利益,这些企业提供DVD核心专利授权。如需了解DVD6C许可联合体的详细情况,请访问:http://www.dvd6cla.com/。
对侵犯东芝DVD专利权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1. 诉讼日期:2007年7月4日
2. 提请: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裁决
3. 原告:株式会社 东芝
4. 诉:EDD Bizz GmbH
Denny Holwerda先生(EDD公司总经理)
5. 产品:DVD视频光碟
6. 申诉范围:请求经济补偿,以及禁止被告在德国地区生产指定产品的禁止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