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7月2日讯(记者钱贤良)6月11日,湖南省衡阳市民乔奕铭偶然发现“互联星空”湖南频道网站存在大量的色情电影与音像盗版内容。随后,他向公安机关举报,进而将电信公司告上法庭。互联星空网站的"免责声明"成为公众质疑的另一个焦点,该声明称"中国电信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互联星空涉黄事件引发一个问题,色情与侵权:网络法律规范之路在何方?
7月2日下午3:30,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教授谈"互联星空涉黄事件"。
以下是嘉宾张楚的精彩语录。
网民诉色情网站:此举比较少见 是社会法制化的体现
张楚教授说,网上传黄、涉黄的案件时有发生,但是这种情节比较严重。由市民直接以民事的方法提起诉讼的还比较少见。应当说这是我国法制化、民主权利意识的体现。作为网民,作为网络用户,或者是电信用户,除了能够通讯顺畅,获取自己的技术信息之外,他还有权利阻碍一些其他非法的信息的干扰,特别是对他家庭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提起诉讼的理由也是正当的。
张楚教授认为,一方面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损害,向公安机关举报是公民的义务,作为民事诉讼,他是作为消费者,作为一个用户的权利。通过这种渠道来起诉,我觉得都是合理、合法的。但是法院最终能不能支持他的诉讼,就要看他的证据是不是很充分,民事诉讼的诉权应该是享有的。
道歉要求:应该只是针对网民个人
关于乔先生要求电信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的要求。
张楚教授说,实际上现在的效果已经达到了。媒体的报道,对它的谴责,远远超出了道歉的范围。但是民事责任道歉,一般是对精神上造成的损害以后所应当承担的一个民事责任。如果他确实精神上受到损害,也可以要求道歉,但是不是在全国的媒体上,这要看当时对他的影响和传播的范围。民事责任原则是复原他的权利,是对等的补偿。你当时受到的损害范围多大,就在多大范围内道歉。但是他代表不了公众,只能是要求电信公司对他个人的道歉。
举证费用:如网民胜诉应由网站承担
张楚教授说,网民乔先生提出的三条诉讼要求。关键是当时的服务合同怎么样签订的,里面有没有什么违约条款。违约责任,我们不是非常清楚。如果他以提供的内容违法,有违约责任的话,适当地要求返还也是合理的。办理公证是必须采取的手段,因为网络的案件,一般来讲要确立两个问题:一个是主体身份,网上行为是某一个人的要确定。第二是网络证据必须要有。因为网上的变化比较快,他要提请诉讼,要把网页保存下来。这个是有成本的。如果民事案件胜诉的话,网络举证方面的合理费用也应该是对方(互联星空)来承担的。
网站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值得怀疑
"湖南互联星空网站的视频等内容由SP内容服务提供商提供,中国电信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和健康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合法责任。"广大的网民,包括媒体,对互联星空网站做出的免责声明提出了质疑,您是怎么看的呢?
张楚教授说:一个免责声明是不是有效还值得怀疑,通常来讲,合同触及的是私权利,内容合法这是强制性的。我也了解一些运营商和SP签合同的时候,内容必须要合法,如果不合法,由SP负责。但是对外造成的后果,您对病人造成了伤害,那对外的效应怎么样?我觉得不能成为对抗其他消费者、其他用户的手段,在内部你要追究责任,可能转嫁到SP身上,但是先对外,对用户、对消费者,那它可能是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这个条款对一般的网民,一般的消费者应该是无效的。
电信企业不能只赢利不监控
张楚教授认为,SP就是服务提供商,它有介入提供。中国电信作为一个基础运营商,包括移动、网通、联通等等,他们都是只提供通讯服务。但是网站和普通的话音用户还是有区别,网络是开放的,不是点对点两个人通话的,它是向社会公开的。技术运营商又提出一个问题,它说是海量信息,我没有那么多时间监控,事实上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怎么来确定基础运营商的权利、责任?如果太重,对网络产业发展不利,但是太轻,对网络的净化,对社会的秩序维护,也带来一定的问题。最终从长远来看,还是影响他的业务,因为影响青少年健康的问题,家庭可能就断网了,不让家里人上网了,最后还是会影响他们的利益。
那么怎么办呢?如果尽到了合理注意的义务就可以免除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那么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你起码内部有一个定期观看、浏览、检查的规程,因为视频的东西,它不像文字、文本,文本可以通过关键词检出来,图像的话有时搜索困难。在技术手段达不到,或者是困难的情况下,您起码有一些其他的日常检查的规程。如果做到了这一点,证明你尽到了合理注意的义务,那么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如果没有做到,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责任包括行政的、刑事的。电信可能觉得很冤枉,我作为一个电信企业,我应该盈利,我不能对客户实施监控,我只有在跟我签合同的时候,对他个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就行了,他们有这样的说法。在现在信息社会里,技术的融合,三网融合了,电信网、电视网、英特网都融合在一起了,媒体的融合,音频、视频等等都融合在一起了。那么存在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掌握技术,掌握这些设备的,它处在网络中心环节的机构,它的责任也融合了,这个时候不能仅仅是说它是一个公司,它是一个运营商,就不承担监督的义务,这时它的社会责任也重了。就是说随着技术的融合,媒体的融合,它们的职责也要相对融合,那么就附加给他一定的监督义务。世界各国都是这样的,因为它有技术,有能力,有机会去查。所以还是要尽到这样的义务,这是整个世界的趋势,也是现实条件所要求的,也是一个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张楚教授说,也注意到电信公司召开过这样的会议,制止、避免以后发生类似的现象,我想作为一个大型的国有企业,也会避免发生这样的现象。我想下一步和SP合作的时候,要更加谨慎,同时也要更多地肩负起日常检查的责任。
网络色情 可以参照电影分级做法
针对媒体披露一个数据统计,现在网络视频内容60%是涉及色情的。张楚教授认为,网络色情信息泛滥,这种情况说明还是有社会需要。那么怎么办呢?前一段中央进行打击色情网站活动和建设网络文化。由于建设文化的需求没有跟上,恰巧其他有比较好的片子提供,那么会占据网络市场,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对一些成人的特别需求,也可以通过一些身份认证,特别授权的小范围的网站来实现。可以参照电影分级的做法。很多家长会担心,在家里小孩子偷看,或者是怎么样,可以有家庭绿色管理的软件来解决问题,或者是对一些成年人,在一些小的网吧里看。总而言之,要有一些措施,把网络文化丰富起来,层次划分开。
应对网络涉黄 要把中小学生家长组织起来监督网络
我国现在应对网络上的问题,法律法规制定现状是怎么样的?张楚教授说,立法上,对互联网的规定不算少了。前两年,高检和高法发了一个对网上传黄的司法解释,多少个信息以上就构成犯罪,这都已经有规定了。民事方面专门规定了信息网络上的传播条例。另外电子银行方面也有,银监会出了电子支付指引,还有网络银行营业的条例等等。现在看起来,立法并不缺乏,各部门都在制定。具体实施的话,还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配合。就是说有很多自律组织,或者说社区、街道全方位的参与才行。在一个行业里头,如果都不守规则,为了短时的利益而不顾长远的利益,实际是把自己的行业毁掉。我们应该形成一个多方位的组织参与管理,像互联网协会,像音像也有协会,都应该参与进来。
张楚教授说,乔先生就是积极参与、维护网络秩序的典型,像青少年保护协会可以参与,我觉得对网络最为关心的是一些家长,小学、初中生的家长。我碰到一些家长,一提起网络痛心疾首,孩子在网吧里,不回家,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所有的钱都用在打游戏上。希望社区、学校联合起来,组织中小学生的家长来参与监管网络。
执法现状: 局限于属地管辖,很多地方还没有网警
张楚教授说,其实网络涉及的主管部门是非常多的。全国人大互联网有一个决定,规定了很多原则,涉黄、暴力等等都是非法的,公安机关是要对公共秩序维护,其他的信息部门、文化部门都有管理的职责,这个列举起来就太多了。相关部门都出台了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涉及到这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几十个。因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执法机构的人员和设备也不一样。在上海、北京可能网络设备相对多一些,其他地方可能就没有这样的编制。但是网络发案不只是在北京、上海,往往是在很边远的地方。原来我涉及到的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江苏,服务器被攻破了,但是攻破它的地方是在云南一个小城镇里的一个未成年人。据我所知,上海有网警,但是很多地方还没有,而且行使的管辖还是属地管辖,这方面的管理还有待于加强。
网络侵权 举证不难但收费不低
张楚教授说,网络上涉及到的刑事案子,有公安介入,取证应该容易一点,但是也有难度。比如说一个黑客黑你的服务器,他可能在电信或网通的一个地方,去检查的话,可能服务器里又涉及到别人租用的空间,所以没有精力去查。像这种黑客的攻击,与其求助于公安机关,还不如自己加强防范。像有些政府网站被攻破了两三天没人管,安全意识还要加强。
如果在网络上发生民事纠纷,取证应该是什么样的过程呢?张楚说,公证处应该是有一些操作,你必须在他的本机上下载、打印,而且所有的数据要有联系。你进入这个网站是确信无疑的,不是其他转的,所以应该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不仅是著作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首先要请公证处的人来,直接输入它的网址,下载、打印,电子文档要保存,纸面的也要保存,然后再提交,是这样一个过程。当然收费也不太便宜。对于网络上民事纠纷案件,举证不困难,只是成本高,你可以到公证处去做,主要是成本比较高。
